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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造价审核原则

发布时间:2023-11-01 15:24:04 浏览量:212

1、市场公正性


当今的工程咨询项目审核,绝大部分是由项目的建设单位发起的,即工程咨询公司的咨询服务对象及履行咨询协议的责任主体都是建设单位,根据基本服务原则,被委托方的咨询公司全不听取委托方的意见

去独立自主地开展咨询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基本难以实现,但是在结算审核的实操中,却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需牢守道德底线

及市场公正性(即任何时候都不能,也不应该以低于施工成本价要求被审核单位接受),应该依据建设双方签订的合同为结算审核的根本依据,依照实事求是的法则来开展审核工作。


2、地位平等性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要清楚的了解到,项目结算的送审方与结算的审计(审核)方处于平等地位,

双方基于相同的制度与规则进行编制与审核项目工程量的计量与计价活动,并不存在谁指使谁执行的相互关系,也不存在只有审计(审核)

方才有权诠释规则或依据对己方有利的原则来解释规则,更不存在要被审核单位接受有失公允,明显不合理的审核结果,审核人员应对此有足够的认识以及了解。


造价形成是基于实际施工过程的,故造价本身和技术息息相关,因此造价审核工作也具有极强的技术特征,从事项目结算审核的执业人员

要具备专业的技术技能,若把工程造价简单地定义为是工程计量与计价的结果,那么审核单位及审核执业人员必然不能完成高质量的造价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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